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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9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5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监督抽检肉制品等22大类食品1578批次,其中合格1570批次,不合格8批次。


        抽检不合格食品情况如下:


        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长乐百乐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1日生产的巧酸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山梨酸及其钠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标示为福建省连城县好景源食品厂2017年8月28日生产的地瓜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罐头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四季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8月20日生产的油香金针菇罐头,乙二胺四乙酸盐(以EDTA-2Na计)项目不合格。


        饮料不合格3批次:标示为南安市旗泉纯净水厂2017年9月11日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示为泉州市丰泽区兴泰饮料厂2017年9月10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标示为泉州市丰泽天源饮料厂2017年9月11日生产的桶装虎乳山泉,均是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宿迁市乐媳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4日生产的乐媳妇牌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2017年10月4日经营的金鲳鱼,磺胺类项目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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