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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儿童及婴幼儿服饰商品质量抽检公告,儿童及婴幼儿服饰商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有21批次,不合格率35%,大部分是无品牌童装,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ph值。

据悉,本次抽检共抽取60组样品,覆盖芗城区、漳浦县、长泰县等3个县(区)的批发市场、品牌专卖店、大型商超,样品抽取重点针对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无品牌童装市场,无品牌童装样品数占70%,品牌童装市场样品数占30%,其中有品牌的童装国内品牌和国外品牌各占一半。抽取的样品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商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重点检验了甲醛含量、ph值、耐磨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异味、绳带、偶氮染料(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定量分析(指纤维含量)、纺织品使用说明符合性检查等指标。

不合格服儿童及婴幼儿服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纤维含量不合格,共21批次,不合格率35%。纤维含量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纤维含量了解产品性能,穿着、使用的舒适程度,也可以根据纤维含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最关心的指标。纤维实际含量与标注含量不符,会误导消费,同时也会影响纺织品服装使用后的洗涤和保养。

ph值不合格,共2批次,不合格率4%。人体皮肤表层的ph值为弱酸性,衣物ph值不合格将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

此外,本次抽检样品的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问题也较为突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项虽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安全,却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漳州市工商局表示,很多消费者都是根据企业提供的“使用说明(标识)”信息而购买衣服,若不准确或缺项,消费者就无法详细了解自已购买衣服质量情况。容易误导、欺骗消费者,引起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质量纠纷。

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市工商局已依法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对经营者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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