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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20日,欧盟发起了一项针对电子电气产品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指令)豁免条款的公共咨询,涉及到附件III和附件Ⅳ中共八条豁免条款的申请,包括三项已有条款的更新和五项新的条款,其中包括一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的豁免。 此次公共咨询从2017年10月20日开始至2017年12月1日结束,为期6周。利益相关方可提出建议。


公共咨询网址:

http://rohs.exemptions.oeko.info/index.php?id=279


豁免介绍:

豁免,又叫做排外,适用对象外。如果从科技的角度看有害物质的替代或消除是不可能的,或者替代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超过其对环境、健康和消费者安全的利益,或者替代的可靠性得不到保证,那么这些材料就会被考虑纳入到豁免清单中。如果产品中有害物质超过RoHS指令的一般限值,但所涉及材料同时满足法定豁免条款指定的限值和用途时,则依然可以判定产品符合RoHS的有害物质限制要求。RoHS2.0指令的豁免清单分别列在附件III和附件IV,其中附件III适用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附件IV专门针对医疗设备以及监视和控制设备。产品如果符合以上情况,可以向欧盟提出豁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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