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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季度,上海市质监局对本市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的蜂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进行了商品包装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蜂产品3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化妆品66批次,不合格14批次;保健食品73批次,不合格1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蜂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商品包装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销售价格比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分析如下:通过检查发现,内装物与商品包装间的空隙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消费者从外观很难判断。部分企业为吸引顾客的购买行为的发生,诱导非理性消费,做大商品包装盒,从而造成包装空隙率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如某厂家生产的“蜂蜜(规格:1.0千克(500克×2瓶))”,在硕大的礼盒当中仅放置了2个玻璃瓶装的蜂蜜,玻璃瓶以外的其他空间均由塑料泡沫填充且被绸布遮挡,因此消费者只能从外观上看到这是一款“大气上档次”商品。经检验其包装空隙率为80%,远大于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对于其他食品商品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45%的要求。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开展了质量分析会,通报近期本市商品包装物监督抽查情况,进一步明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商品包装的要求,对超市、卖场在进货把关和销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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